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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11638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2/7 採購單位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採購案號 : 105AG004 採購名稱 : 犯保及臺更保資訊機房及辦公區資訊設備106年度委外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53425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AG004 採購名稱 : 犯保及臺更保資訊機房及辦公區資訊設備106年度委外維護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66號3樓之1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本會行政組 連絡人電話 : (02)27365850分機67 傳真號碼 : (02)27365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1月2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2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12月6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0000 E-MAIL : cvpa@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具備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適用,不可再作為證明文件【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得資料】)
2.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開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三年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查覆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無效) 。
4.其餘請詳見本案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書所載。 | 附加說明 :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如需勘查兩會本案委外輔助維護之資通訊設備及環境,請於截標時間前洽以下兩會資訊單位洽詢。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行政組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66號3樓之1
0227365850#67 cvpa@mail.moj.gov.tw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總務組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66號
0227371232#220 aca220@mail.moj.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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