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5879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9/1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0723A
採購名稱 : 「2015北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活動委外專業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9849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723A
採購名稱 : 「2015北區客家美食料理比賽」活動委外專業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夏小姐/客家事務局湯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8/6019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8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8/11) 前3版(104/7/14)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8月19日 10:30
開標日期 : 104年8月19日 10: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512,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1/07
E-MAIL : aa0821@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業務範圍列有「廣告業」、「廣播電視業」、「藝文活動業」、「展覽服務業」、「傳播及服務業」或得以承辦與本採購標得有關之活動策劃製作及執行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且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1.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4條第1款「...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04年8月14日止。」。 2.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2次招標補充說明]本次招標修正工作說明書(詳工作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後續擴充]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整體活動執行項目之場地規劃及硬體設備置、活動設計規劃、客家粄條美食比賽規劃、節目流程安排、行銷宣傳等;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4年10月20日前、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2萬1,500元。 2.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聯絡人:綜合規劃科湯玉枝、電話:新北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016、傳真:02-29555665。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台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台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