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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10101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1/14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05-2-506
採購名稱 : 掛號郵件簽收(收據)清單(單聯式)30,000箱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15103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38,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2-506
採購名稱 : 掛號郵件簽收(收據)清單(單聯式)30,000箱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柯克芳
連絡人電話 : (02)23921310分機2313
傳真號碼 : (02)23216167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1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10/4)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1月1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11月1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6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30000元
E-MAIL : jikkf3689@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必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者,於投標時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無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履約者免附具) 本採購必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附加說明 :
分3批交貨。(每批10,000箱) 第1批: (1)得標廠商自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郵務處校稿,樣稿經校稿合格,自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提供正式樣品100份送測試;送校稿或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8,800元違約金。如校稿或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另提供樣稿或正式樣品100份作第2次校稿或測試。送校稿或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者,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 (2)自本公司測試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製妥交貨物料,並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辦理驗收。 (3)驗收時抽取成品2箱送郵局實機測試,測試合格始為驗收合格,得標廠商須免費補足送測成品。 (4)俟本公司驗收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7工作天內,依照所附分批交貨詳情表局所、數量交貨完畢。 第2、3批: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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