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90326-2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109年5月至111年1月幸福晨飽早餐券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鄒先生/胡主任(29853138#2060)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7675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年3月3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3月26日 9:20 開標日期 : 109年3月26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89,027,2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6/13 E-MAIL : am524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本採購案早餐券定點提供、配送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9年4月14日以前,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配數量,將幸福晨飽早餐券送達各校;兌換期限至111年1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2、5、7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總務處)胡主任,電話為(02)2985-3138 分機2060。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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