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A-034 採購名稱 : 104年度鶯歌區觀摩暨公益活動(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民政災防課賴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6780202分機238 傳真號碼 : (02)26781009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9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9/7)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9月21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9月2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55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7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2/11 E-MAIL : tpc63114@ms.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1、 政府立案旅行社或得承攬與本案相關之業務。。
2、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 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 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
5、 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招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3樓發包中心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 請參考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無。
[其他]: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4年9月17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323,傳真機:02-86781036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 自決標後至104年10月31日止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本所俟活動籌備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6.
1.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550,000元正。
2. 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合約,由各里辦公處依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
進行需求選擇,採購機關依實際採購數量結算給付予得標廠商。
3. 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4.因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合約,由各里辦公處依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進
行需求選 擇,為符合公平正義,並避免形成壟斷,本案經評選為第
1名之廠商依約得履行預算總金額(新臺幣3,550,000元)之60%額
度;經評選為第2名之廠商得履行採購總金額之40%額度。
5. 惟本案執行百分比之規定,係作為分配執行上限之規定,因採購金
額僅為概估,故仍需依各里需求及實際動支之經費,並非保障各廠
商定能執行的百分比(開口合約執行期間本所仍得有+-10%額度之調
整權。)
7.後續擴充: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4年10月31日前,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為1,700,000元。
(二) 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三)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8.因應業務辦理情形,更改履約期限至104年10月31日,並延後開標日期為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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