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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7354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3/16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案號 : 105S-009 採購名稱 : 租賃非全時公務車3輛24個月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92853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49,664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S-009 採購名稱 : 租賃非全時公務車3輛24個月案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仁歆/朱德燕87712524 連絡人電話 : (02)87712539 傳真號碼 : (02)8771251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2月2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3月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3月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00,000 元 E-MAIL : bugu@cpami.gov.tw 廠商資格 : 與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有關,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且未受停權處分者均得投標。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餘請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應備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二)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其他]:
(一)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至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本署秘書室事務課領取,每份新台幣100元,請先到秘書室出納課繳費並索取收據;郵購領標者,請開立郵局匯票,抬頭為「內政部營建署」。
(二)餘詳投標須知、契約及租賃規範說明書。
(三)對招標文件有疑義及異議者請撥本署02-87712524或傳真02-87712515。
(四)本署政風室,檢舉信箱: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或傳真02-87712452,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E-MAIL:ptmail@cpami.gov.tw 。
(五)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電話號碼:080070885;檢舉信箱:台北郵政8-82號信箱。
(六)本案106及107年度預算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刪減,機關得依經費變動情形與廠商協議後進行契約變更。
(七)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車輛型錄請標註與本案規格相符處,至少須包括本規範說明書之基本規格配備等項目,並依序列出,以利規格審查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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