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tms107025 採購名稱 : 臺北市所轄運動場館使用者滿意度調查報告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5702330分機6423 傳真號碼 : (02)25791849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2/25)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月1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1月16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 : tms_mychang@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任一符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學校/ 其他業類 | 附加說明 :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學校、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投標應檢附文件請另見投標須知第13點。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月11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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