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N CC # : 275680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2/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圖書館 採購案號 : 10401003 採購名稱 : 104年2月至12月桃園市立圖書館(八德區)報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2139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3,2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1003 採購名稱 : 104年2月至12月桃園市立圖書館(八德區)報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 334桃園市八德區八德區興豐路264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詹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688751分機303 傳真號碼 : (03)339245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月2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月2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3,225 元 E-MAIL : a85121@mail.typl.gov.tw 廠商資格 : 1、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需報紙業(J3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之工商行號、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1、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需報紙業(J3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之工商行號、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歡迎多加利用)2.專人至本館〈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1樓桃園市立圖書館出納繳交200元工本費後持收據再至行政企劃組領取文件或以郵購方式購買(附限時掛號回郵72元信封及郵局匯票200元,抬頭為桃園市立圖書館)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市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例如: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如非負責人出席應檢具委託出席授權書及出席者身份證明。
[其他]: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