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C04 採購名稱 : 非營利幼兒園暨第三辦公廳舍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孫志銘 連絡人電話 : (07)2161468分機3239 傳真號碼 : (07)21614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2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2月21日 17:30 開標日期 : 111年2月2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72,131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押標金額度: 50000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避免影響採購之正當性 E-MAIL : c540902@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二)應檢驗證明文件如下(屬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檢附所有合夥建築師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證明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繳納所得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另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1式1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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