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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02539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6/22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05D00290 採購名稱 : 高運量341型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控制器(車載通訊設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22326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1,203,03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C05D00290 採購名稱 : 高運量341型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控制器(車載通訊設備)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車輛處 車輛二廠 吳鴻任 連絡人電話 : (02)22753520分機6283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5月2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5/17) 前3版(105/5/6) 前4版(105/4/8)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6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6月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5,331,20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8,213,000 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9/05 E-MAIL : yi_jean_liu@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特定資格:
(1)投標廠商之經驗或實績須符合下列規定︰
廠商須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電聯車車載通訊設備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2,132,482元,或其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11列電聯車車載通訊設備數量,或累積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05,331,205元,或累積契約契約數量不低於26.5列電聯車車載通訊設備數量。
(2)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須符合下列其一規定
A.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0,533,121元。
B.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淨值不低於新臺幣17,110,934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與投標者,不在此限。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二)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規格標合併開標,第二段標:價格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蘆洲機廠或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A.341型電聯車控制器(車載通訊設備):
通訊操作面盤組12組、列車通訊控制單元12組、話筒24組、駕駛室喇叭24組、車廂通訊控制單元36組、對講機156組、車廂喇叭576組、遠端監控單元36組、車頭顯示器12組(藍色)、車次顯示器12組、車側顯示器144組(藍色)、車門顯示器288組(雙側全彩中間紅綠雙基色)。
B.371型3系列電聯車控制器(車載通訊設備):
通訊操作面盤組44組、列車通訊控制單元44組、話筒88組、駕駛室喇叭88組、車廂通訊控制單元123組、對講機536組、車廂喇叭1968組、車頭顯示器44組(紅綠雙基色)、車次顯示器44組、車側顯示器492組(紅綠雙基色)、車門顯示器984組(紅綠雙基色)。
C.可攜式測試設備:4組。
D.測試檯型架:
a.341型電聯車控制器:1組。
b.371型3系列電聯車控制器:2組。
E.備品:
a.341型備品清單:
通訊操作面盤組8組、列車通訊控制單元8組、話筒8組、駕駛室喇叭2組、車廂通訊控制單元16組、對講機14組、車廂喇叭8組、遠端監控單元3組、車頭顯示器8組(藍色)、車次顯示器8組、車側顯示器10組(藍色)、車門顯示器14組(雙側全彩中間紅綠雙基色)。
b.371型3系列備品清單:
通訊操作面盤組18組、列車通訊控制單元18組、話筒18組、駕駛室喇叭2組、車廂通訊控制單元36組、對講機34組、車廂喇叭8組、車頭顯示器18組(紅綠雙基色)、車次顯示器18組、車側顯示器20組(紅綠雙基色)、車門顯示器24組(紅綠雙基色)。
2.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925日完成,規劃文件及樣品測試報告經機關審查核可後,共分7批執行,依批次順序交車,完成列車數/備品查驗,各批次說明如下:
規劃文件:自決標次日起算120個日曆天內,提送本契約所要求應送審之文件(含概念設計審查(CDR)及細部設計審查(DDR)等)予機關審核,經審查核可後始能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樣品測試:自決標次日起算300日日曆天內,提供符合本案契約規定之IEC 60571(2006含以上版本)及IEC62236-3-2(2008含以上版本)認證之證明文件及樣品測試報告提送機關審核,經審查核可後始能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第1批(1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490個日曆天內完成原型車(341型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各1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2批(2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55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3列車(371型3系列電聯車1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3批(5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625個日曆天內完成第4~8列車(341型2列車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3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4批(3.5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70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9~11.5列車(341型2列車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3車組*3)1.5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5批(5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775個日曆天內完成第12.5~16.5列車(341型1列車及371型3系列電聯車4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6批(5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85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17.5~21.5列車(371型3系列電聯車5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第7批(5列車):自決標次日起算925個日曆天內完成第22.5~26.5列車(371型3系列電聯車5列車)之安裝作業且測試合格,其測試報告應經機關核定。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1)投標須知十四、(一)、1: 特定資格由原「...完成捷運通訊系統工程(須含電聯車車載通訊設備)之契約,...」修訂為「...完成電聯車車載通訊設備之契約,...」。
(2)投標須知第十三點及第肆節:本案原「不允許共同投標」,修訂為「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 2 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第貳節規定。
2. 因前項更正,延長等標期14日,電子押標金有效期、投標、開標日期配合更正如下:
(1)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05年9月5日
(2)截標日期:105年6月6日17 時00分
(3)開標日期:105年6月7日11時00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5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 請參考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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