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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60818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2/2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70120551
採購名稱 : 108年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轄區因應氣候變遷橋梁安全維持檢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122117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120551
採購名稱 : 108年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轄區因應氣候變遷橋梁安全維持檢測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養護科劉昌昇
連絡人電話 : (08)7893456分機1209
傳真號碼 : (08)786212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2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2/25)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月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1月10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764,290 元
E-MAIL : theo@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營業項目有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土木或結構技師且具有橋梁設計、檢測、補強、監造、施工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 3. 檢測人員應有1員具備下列資格: a.大學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具1年以上橋梁工程之相關實務經驗者(專科3年、高工5年)。 b.六個月以上橋梁檢測實務經驗,此項經驗承商應檢附證明資料。 c.受過橋梁檢測相關訓練並有證書者,該證書應為政府機關、相關技師公會、學術研究機構核發。 d.若無具備上列三項資格者,得以土木或結構技師或計畫主持人替代。
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一、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請寫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本採購依採購法第53條或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需當場辦理。投標廠商是否出席參加,得自行決定,惟需辦理減價程序時,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專人送達之地點為:本處發包中心收件處(請投標廠商自行估算密封之投標文件送達所需時間)逾時視為無效標。 凡經寄(送)出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作廢或退還。 四、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首頁//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五、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延至次一辦公日。 七、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八、【招標順序】:(1)廠商及人員資格審查(2)通知合格廠商(應提供服務建議書)參加評選(3)議約 九、履約地點: 高雄、 潮州、 鳳屏、 甲仙澎湖工務段等轄區 ●更正事由: 投標之上傳電子檔案中,漏傳詳細價目表及工作補充條款更正補傳上網,已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領投標系統重新下載異動部分招標文件,並依原定日期開標,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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