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0A08AB 採購名稱 : 委任律師處理爭訟事件暨執行事件事務契約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彭瑞珠 連絡人電話 : (02)23486621 傳真號碼 : (02)2389452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11月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1月1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11月18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65,000 元 E-MAIL : B111372@nhi.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律師:律師證書及律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業務組於辦理評選前先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凡經審查不符資格者,不予列入評選。
2.請詳閱投標須知、評審作業說明及契約書等相關資料,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上班時間內洽採購承辦人:綜合行政科彭小姐,電話:(02)23486621;規格部分請洽業務單位醫務管理科張小姐,電話:(02)23486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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