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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0894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2/14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4D03P040 採購名稱 : 國道1號及國道10號岡山段轄區瀝青混凝土路面整修及零星修補工程(105)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879360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3,5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D03P040 採購名稱 : 國道1號及國道10號岡山段轄區瀝青混凝土路面整修及零星修補工程(105)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 :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琨曜 連絡人電話 : (06)2363201分機2207 傳真號碼 : (06)236377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1月19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4年11月19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7,907,69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6,30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2/19 E-MAIL : kayjay@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1、營業登記有案之甲等營造業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2、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3、信用證明。
二、應提送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如下所列(以下任一文件有信用不良紀錄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為決標對象):
(1)非拒絕往來戶證明;
(2)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以上證明文件之查詢日期需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 附加說明 : [工期說明]
工期分二部分計算:
1.整修工程部分工期為101工作天(夜間施工100工作天,日間施工1工作天),自通知開工之日(含)起算,並按指示採日間或夜間施工。
2.零星修補工程部分,採分期通知施工,全部工程履約期間自通知開工之日(含)至106年1月31日止,得視機關需要延長1至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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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圖說費新臺幣壹佰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工程採購:伍佰元整;財物及勞務採購:參佰元整;光碟資料:壹佰元整)
二、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處總務課出納室現金洽購。
三、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處。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工處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處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一)高公局南工處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台南郵政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二)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臺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三)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四)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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