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771A007-01 採購名稱 : 合歡山昆陽及滑雪山莊污水處理設施修繕工程及武陵桃山步道公廁污水處理設施修繕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保安 連絡人電話 : (04)25150855分機345 傳真號碼 : (04)2524605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1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0/30) 前3版(107/10/11)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1月21日 9:00 開標日期 : 107年11月21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56,016 元 E-MAIL : lba0711@forest.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之基本資格:建築師、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或景觀設計公司(包含土木、水利、景觀、地質調查、水土保持、大地工程、環境工程)或經營項目列有:水處理工程或污水處理之規劃、設計或廢(污)水處理業,且為該行業公會會員,並未曾受主管機關懲戒停業之處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技師事務所須附開業證書或執業執照影本)。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技術顧問機構者應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及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未附者視為無效標)。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 附加說明 : 1.本案辦理第3次公開徵求企劃書,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二項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二次公告者,不受三家廠商及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限制。
3.簡報及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