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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78085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4/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3S00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本市雨水下水道幹線箱涵淤泥清疏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6761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6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3S008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本市雨水下水道幹線箱涵淤泥清疏作業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環清科李姿瑩或秘書室林芳花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7268,7211 傳真號碼 : (02)27597996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3月22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2/23) 前3版(113/1/2) 前4版(112/12/11) 前5版(112/11/21)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3月2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4月1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860,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4萬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過程順利。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la_hua@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E401010 疏濬業
其他詳投標須知十三。 |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86萬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押標金繳納憑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工作地點若有潮汐現象,廠商估價投標時應併入考量工作成本。
2.本案採預約式(開口)契約,作業範圍以本局指定區域雨水下水道系統進場作業。
3.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4.詳如補充工作補充說明書。
5.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非複數決標、以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
6.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10 %。
8.履約期限: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860,000元,契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用罄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9.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3.25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3.3.27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1.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2.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13.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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