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police010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警察勤務鞋財物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吳岸條 連絡人電話 : (03)3328153#2453 傳真號碼 : (03)3361105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2月22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1)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1月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1月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788,75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8萬元 E-MAIL : p272099@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相關行業(倘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所登記之所營事業頁面資料為原營利事業登記所登載之營業項目時,以經濟部商業司網路查詢系統「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結果為準):
(1) CK01010 製鞋業
(2) F104030 鞋類批發業
(3)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4)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5)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服務建議書1式12份(製作說明詳如本局「113年度警察勤務鞋財物採購案」採購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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