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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58516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1/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7A1107 採購名稱 : 108年度龍潭區基礎設施養護改善工程(開口合約)-第1、2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85918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A1107 採購名稱 : 108年度龍潭區基礎設施養護改善工程(開口合約)-第1、2區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吳海燕 連絡人電話 : (03)4793070分機2105 傳真號碼 : (03)4898162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2月2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1/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2月2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12月26日 8: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3,194,72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5萬元整 E-MAIL : 1000440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ㄧ)基本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或減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本案履約期限為: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預計竣工日期為108年12月31日。
(7)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8)本案決標原則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請廠商投標時檢附12本服務建議書,預計於開標後1週內舉行審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9)本案分第1區及第2區兩項目辦理招標,並採一次投標,分項決標。各投標廠商得就第1區及第2區兩項目進行投標,惟同一投標廠商,僅能得標一項目,如該廠商投標兩項,已得標一項目者,則該廠商不得為另一項目之得標廠商;即倘若已得標第1區之投標廠商,其投標第2區之標價將無法參與第2區競標之權利,本所亦不公布該廠商投標第2區之標價。本案之開標順序:先行辦理第1區開標作業,再辦理第2區開標作業。
(10)請投標廠商就各分項(第1區、第2區)分別填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工程估價單(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及製作PCCES電子檔光碟,並分別放入第1區或第2區標單封。另投標一區或兩區押標金皆為新台幣55萬元整。
(11)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所需108年度預算倘經議會審議刪除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其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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