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20253 採購名稱 : 新竹市103年就業促進關懷計畫勞務委外承攬人力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其他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汪秀琦 連絡人電話 : (03)5324900分機26 傳真號碼 : (03)531820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2月2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2月30日 9:30 開標日期 : 102年12月30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12,042 元 E-MAIL : 01991@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營利事業機構或法人或團體,克盡納稅義務,具備本計畫履約能力並符合採購法相關規定者。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公(私)立學校等免稅單位免附。
二、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企劃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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