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N CC # : 293395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0412B147 採購名稱 : 新北市土城區105年度標誌及反光鏡設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4025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7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2B147 採購名稱 : 新北市土城區105年度標誌及反光鏡設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交通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楊大明 連絡人電話 : (02)22732000分機237 傳真號碼 : (02)22732040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2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2/15) 前3版(104/12/4)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2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25日 17: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084,60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31 E-MAIL : AA7833@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交通標示工程業或得以承攬標誌及反光鏡設置工程之相關行業。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若廠商未於上述期限內申報開工,則自通知日起第5日視為開工日期)。每分案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每分案工期分別獨立計算,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05年12月31日或本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約期間廠商應依本機關通知之規定時間內進場施工。詳如工程契約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郵購: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支付文件工本費新臺幣400元,並於信封載明購買招標文件案號、案名、收件人及指定收件地址,附回郵信封及郵票20元5張、10元5元各1張。本所收件清點匯票金額無誤後,招標文件與剩餘郵票將以掛號方式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所需時間。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工務課 洪明松,電話為:(02)22732000分機24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