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3SK12 採購名稱 : 2015臺灣燈會石岡區造型花燈車委託設計製作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石岡區公所 機關地址 : 422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豐勢路103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裕璋 連絡人電話 : (04)25722511分機213 傳真號碼 : (04)2572287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12月1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2月26日 8:30 開標日期 : 103年12月26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7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3500 E-MAIL : h10@shihka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性質相同者。
(2)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資格證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公會會員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餘請詳閱投標須知第8及9條。 | 附加說明 : 一、承辦業務單位聯絡人:人文課;承辦人-張育慈小姐,採購單位聯絡人:秘書室-林裕璋先生,聯絡電話:04-25722511分機291或21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秘書室收發,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開標當日倘遇特殊事故不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開標,不另通知。
◎備註: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評估明瞭本採購案一切有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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