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採購公報網首頁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6184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2/23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採購案號 : 105TFDA-S-511
採購名稱 : 105年度「圍牆暨警衛室牆面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3550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矩煜工程有限公司863,870
2祐丞營造有限公司835,087
3江山室內裝修有限公司817,996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TFDA-S-511
採購名稱 : 105年度「圍牆暨警衛室牆面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地址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胡麗娟
連絡人電話 : (02)27877848
傳真號碼 : (02)2653130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月3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2月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2月4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92,310 元
E-MAIL : hulich@fda.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土木包工業 ■室內裝修業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附加說明 :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土木包工業應須另檢附: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本(105)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室內裝修業應須另檢附: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公司成員具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3.本(105)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須另檢附: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工程承攬手冊(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 3.本(105)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 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綜合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如:會員證)。 (三)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其他]:一、如對本採購案規格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署秘書室王淑娟小姐,聯絡電話(02)2787-7851。 二、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三、履約期限(執行期間):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出詳盡可行之整體性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文件各3份供監造單位審核及本署同意且書面通知後始得施作,以作為履約進度掌控之依據。得標廠商應於接獲同意書起5 個日曆天內開工並以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本署,俾以作為開工日之依據,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台灣採購公報網 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