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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4027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13
採購單位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03-T100-L03
採購名稱 : 103學年度日本四國教育旅行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4685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80,4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3-T100-L03
採購名稱 : 103學年度日本四國教育旅行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林順益
連絡人電話 : (04)7772403分機520
傳真號碼 : (04)778345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12月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2月16日 9:30
開標日期 : 103年12月16日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21,000 元
E-MAIL : deck1945@hotmail.com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其營業項目為營業項目為旅行業,且為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及履約責任保證保險者2.持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且有能力供應之合法廠商。
附加說明 :
A.應於民國104年2月4日(星期三)至104年2月8日(星期日)之間,依本案契約及企劃書內容、承諾事項,所定之7天6夜日本四國教育旅行參觀行程出團,並完成全部相關行程及服務。 B. 貳、參加人數: 預估本校學生參加人數為27人,隨隊師長3人,合計30人。(每滿16人外加FOC 1位,前列FOC人員無需負擔任何團費,並由校方依規定運用)。 參、團費內容: 本次教育旅行每人所付之費用以不超過49,000元為原則,並於扣除FOC人員後,以實際參加人數核實支付。費用內容包括:來回機票、日本參訪及國內機場去回程遊覽車資、簽證費、食宿費、行程中全部參觀及旅遊門票、服務費《含導遊、翻譯人員、駕駛員、導遊、飯店等全部服務費用及小費》、各項稅金及各項保險〈保險內容詳第陸條第四項規定〉等費用。(未執行項目依單價分析表內各項目金額扣除)。 肆、行程: 一、必要行程: (一)大阪環球影城(含哈利波特樂園)、姬路城、岡山後樂園、金刀比羅宮、栗林公園、阿波羅舞蹈體驗、心齋橋、道頓堀、讚岐烏龍麵DIY體驗、學習活動、溫泉體驗(飯店內)。 (二)交流學校:德島市區高中,協助在校內各項活動的接洽及翻譯。 二、其餘行程:由廠商自行規劃安排,活動行程規劃是否流暢,將列入評選項目。 三、評選時廠商需依其所提供之企劃書內容進行10分鐘簡報,並於簡報後,進行10分鐘答詢,統問統答。 伍﹑接、送機、上車及解散地點:國立鹿港高中校門口。如有更改,以校方之規定為準。 四、保險部份: (一)應依規定全體團員每人至少新台幣500萬元之旅平險、10萬元醫療險及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至少2000萬元以上〉、旅行業責任保險〈死亡每人至少200萬、醫療每人至少3萬元〉等保險。 (二) 承攬旅行社應於參訪行程出發前七日,將保單送交校方保管。 六、其他事項: (一)應指派合法導遊1人,接受校方總領隊之指揮,負責全程安排食宿、交通、參觀及駕駛員、導遊之協調管理工作,隨隊處理交通、膳食、參訪活動及其他偶突發事件,並擔任參訪活動翻譯之工作。 (二)參訪行程中之交流學校、見學機構、參訪景點及名勝古蹟由廠商自行接洽,所訂定之時程,應納入行程安排。 (三)廠商需參酌校方預訂行程,規劃適宜且合理的行程,未經校方同意,不得變更主要路線或安排採購物品。 (四)每位團員在遊覽車均有位置,不坐中間展開之座椅,行李均能隨車。 (五)服務人員不得於車上、飯店中播放色情錄音、錄影帶,或兜售物品。 (六)若有學生緊急處理事項,旅行社支應老師前往處理之交通費。 (七)旅行途中因不可抗拒或不可歸責於承攬旅行社之事由,致無法依合約書之約定履行時,為維護校方權益,承攬旅行社應依實際需要,經校方之同意變更行程、參觀項目、食宿地點,如因而增加之費用,由承攬旅行社負擔;因而節省之費用,應核實退還校方。 柒、評選項目及比重:(總分100分) (一) 價格組成合理性:佔百分之二十(20%)。 (二) 行程規劃及服務專業能力:佔百分之二十(20%)。 (三) 住宿安排:佔百分之十五(15%)。 (四) 膳食及交通工具安排:佔百分之十五(15%)。 (五) 履約績效:佔百分之十(10%)。 (六) 應變措施及附加服務:佔百分之十(10%)。 (七) 簡報及答詢:佔百分之十(10%)。 捌、企劃書撰寫內容 一、企劃書規格: (一)用紙:使用A4尺寸紙張。 (二)企劃書內容需依本採購評選標準表評分項目,以中文14號字由左至右橫式繕打,加以編寫成冊。 (三)裝訂方式:文件應加註頁碼,加裝封面,封面上註明本採購案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裝訂線在左側,裝訂成冊。 (四)份數:壹式7份,廠商可列印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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