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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4770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2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1218-3
採購名稱 : 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第一區~第十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32303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4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冠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4,000,000
2凱竹營造有限公司37,530,000
3麒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4,000,000
4祥泉營造有限公司32,100,000
5鴻信營造有限公司33,950,000
6晉德營造有限公司--
7躍眾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8奕揚營造有限公司--
9冠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0
10凱竹營造有限公司35,990,000
11麒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4,150,000
12祥泉營造有限公司32,100,000
13立向營造有限公司30,800,000
14旺誠營造有限公司33,600,000
15茂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6,260,000
16鴻信營造有限公司34,000,000
17冠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3,500,000
18凱竹營造有限公司36,810,000
19麒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3,370,000
20鴻信營造有限公司33,300,000
顯示更多未得標廠商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218-3
採購名稱 : 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第一區~第十區)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許小姐/養護工程處楊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31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18日 10:1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18日 10: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92,256,59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各區額度為新臺幣193萬元,若參加2個區域以上之投標,僅須繳納新臺幣386萬元之押標金(建議開立2張新臺幣193萬元之繳款憑證或票據,以利後續作業)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6/30
E-MAIL : an416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道路興建或養護工程]之承做經驗者。且4.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5.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各區擴充金額為: 1第一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5,909元正。 2第二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6,433元正。 3第三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7萬1,011元正。 4第四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7萬0,471元正。 5第五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5,277元正。 6第六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5,171元正。 7第七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3,972元正。 8第八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7萬4,380元正。 9第九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7萬4,382元正 10第十區:第一分項工程「105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之後續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116萬2,191元正。 11總計10區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億1,167萬9,197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05年12月31日或第一分項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1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43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養護一科)楊先生,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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