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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03318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1/1/5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採購案號 : 110-I-01010-001-WRA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第一河川局轄區河川及海岸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25378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12,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0-I-01010-001-WRA01 採購名稱 : 110年度第一河川局轄區河川及海岸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地址 : 260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四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許淑麗 連絡人電話 : (03)9333230分機223 傳真號碼 : (03)936273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年12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12月23日 9:30 開標日期 : 109年12月2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011,852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押標金額度: A區新台幣15萬元,B區新台幣15萬元,C區新台幣15萬元,(如同時投標2區以上,請分別開立,如未繳足押標金為不合格標)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2/21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E-MAIL : i610350@wra01.gov.tw 廠商資格 :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繳驗證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事者。 | 附加說明 : [複數決標方式]:
1.本案採最低標,分項複數決標辦理。依施作範圍分為A區--110年度宜蘭縣海岸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B區-110年度蘭陽溪(牛鬥橋以下河段、宜蘭河及羅東溪)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C區--110年度蘭陽溪(牛鬥橋以上河段)暨和平溪緊急搶險(修)工程(開口合約)等3項次,同一廠商可同時投標A區、B區或C區,惟僅能得標1區域,經資格證件審查合格廠商依序參與價格標開標。其價格標開標順序按A區→B區→C區順序進行,其已得標A區之廠商則不得參與B區之價格標開標,以此類推。
2.已開標決標區域(分項品項)之決標廠商,則不得參與未決標區域(分項品項)之投標開標作業。
3.本案採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廠商各項投標文件無需分項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付款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決標方式]: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
(1)請閱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人。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宜蘭分行02203709083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公告之[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工程投標須知第24條。
7.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8.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1人。
9.本案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收件處所所在地宣佈不上班之情況,則截止投標日順延至第一個辦公日同時段截止投標,開標日亦比照順延,不另行通知。上述情況不適用於投標廠商當地宣佈不上班情形,請廠商預先考慮提早投寄。
※廠商親遞投標文件者,請送至本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再投入專用信箱,未加蓋時間戳章為不合格標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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