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060802-110408 採購名稱 : 觀音區新坡社福館整修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鍾文峰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3)3396122分機119 傳真號碼 : (03)3316120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6月9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5/28)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6月16日 9:00 開標日期 : 110年6月16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7,170,266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50,000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E-MAIL : 10028949@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上述基本資格第(1)項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單獨投標者,另一項基本資格,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並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正本),及(二)應檢附之文件第6點基本資格文件。
C.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2)共同投標:廠商符合本點所列其中第1項基本資格,並組成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者得採共同投標。
(二)應檢附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附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4.合作同意書(正本,採單獨投標者,且將部分資格以分包廠商代之者應檢附)。
5.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
6.基本資格文件:
(1)綜合營造業(E10101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
7.服務建議書。
8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觀音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公園綠地科(03-3396122#119 鐘文峰先生)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