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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9192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8/23 採購單位 :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採購案號 : LJCI10701 採購名稱 : 司法大廈消防系統設備改善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5624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LJCI10701 採購名稱 : 司法大廈消防系統設備改善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水電類 採購單位 :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曹玉琴 連絡人電話 : (0836)22823分機105 傳真號碼 : (0836)26514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8月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8/2)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8月21日 17:30 開標日期 : 107年8月2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24,000 元 E-MAIL : yuhchyn@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
(1)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合法登記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納稅,並具備合格證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須符合下列項目其中之一者:
甲、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乙、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40 |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
2.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A.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B.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負責人或其受僱人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或內政部核發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若為受僱人具該證書者,應附該受僱人於廠商執業之證明文件(如就業保險投保證明等)〕:
消防法第7條:「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為之……。」
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人員須知第6點:「……取得本部發給之暫行執業證書後,始得為之,並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業務。」
(3)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證明等。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a.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b.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B.其屬綜合所得稅證明繳稅證明者:
1.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不合格標)、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但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得免繳上述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投標廠商切結書。
(7)出席代表授權書(投標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得免附)。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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