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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66518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9/5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3B017 採購名稱 : 褒忠鄉中勝村及馬鳴等村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01641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67,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3B017 採購名稱 : 褒忠鄉中勝村及馬鳴等村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 :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總務或建設課約僱人員陳忍恆 連絡人電話 : (05)6972005 傳真號碼 : (05)697544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8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8月1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8月19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67,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8000元整 E-MAIL : ylpcq@baojho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 土木包工業(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七、十八條相關規定。
二、依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納為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依本所投標須知第十八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前項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附加說明 : 本標案『空白標單』有所更正,請廠商至異動序號一下載新的招標文件。
"一、本工程採用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系屬本採購標的內重要項目,得標廠商應於施工前自覓一家經審查認可之熱拌再生瀝青混凝土廠為分包廠商(協力廠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替代方案。本工程有AC挖(刨)其剩餘折價值以200元/T計價值(含稅),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另繳交AC挖(刨)除料剩餘折價價值款額至本所公庫,實際需繳金額應於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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