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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74833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2/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3A027
採購名稱 : 113年兒童遊戲場及附屬設施改善統包工程(A、B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95257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3A027
採購名稱 : 113年兒童遊戲場及附屬設施改善統包工程(A、B項)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葉冠儀/游蕊安
連絡人電話 : (02)27833685#253
傳真號碼 : (02)26533954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2月15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30)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2月22日 9:20
開標日期 : 112年12月2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646,15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A項75萬、B項7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室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db-1373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任一項)及設計廠商資格(任一項),並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或出具符合設計廠商資格文件,如下: 【施?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項資格】: 1.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其他業類: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或 EZ99990其他工程業 【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項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 2.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園藝 3.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園藝 4. 其他業類: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或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重要訊息】本案採購招標補充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03點。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南港公園管理所/葉冠儀/(02) 27853819分機253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2年12月22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3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2年12月18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7853819#253、傳真:02-26533954、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2年12月19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大小章。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五、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六、防杜圍標或假性競爭行為,以維採購公平秩序,工程會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機關辦理採購,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僅餘一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處理:(一)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二)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四)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七、本府為推動電子契約政策,「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請投標廠商先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平台簽章操作使用,請詳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詳附錄十四)。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平台使用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另本案如有辦理評選(審)/審查作業,請廠商於投標時提供服務建議書電子檔1份(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得標後至本機關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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