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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3075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2/5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0243 採購名稱 : 「102年溫馨如意報佳音聖誕晚會」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9379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243 採購名稱 : 「102年溫馨如意報佳音聖誕晚會」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機關地址 :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依玲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4)8732621分機165 傳真號碼 : (04)872068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1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1月25日 9:00 開標日期 : 102年11月25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1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500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01/27 E-MAIL : stc114@ems.shetou.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並具備合格條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投標廠商資格:從事公關、傳播、廣告、影視之公司及其他得提供本採購之法人團體、工商行號及大專院校。
(三)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工商行號:請檢附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
2.非以公司法成立之法人團體(營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法人團體(非營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或立案證明、私立大專院校另檢附授權書。
4.公立大專院校:授權書。 |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行政室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新台幣100元整,若廠商自行貼郵票則須貼新台幣130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1段295號行政室」收。
3.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或電子投標至 請參考說明 /。
5.依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另為把握時效,依前開辦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即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擇最符合需要者議約。
7.採購金額為71萬元,本案採訂不定底價方式辦理,屆時以議約方式辦理。
8.履約期限或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2年12月27日止。
9.付款方式:契約驗收後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100%,俟補助款撥付本所後核付,並得依各補助款撥付本所之時程分段核付。
10.廠商評審方式:
由本所籌組之評審小組評審,選定議約權優先順序前1名,本案企劃書及簡報答詢之評審方式採「序位法」:
(一)業務單位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合格者方進入評審程序。
(二)請符合資格廠商依審標順序決定簡報順序。
(三)召集人致詞,業務單位背景說明、報告廠商資格審查結果、簡報
順序及評審辦法。
(四)各參審廠商簡報人員至多5人,由各參審廠商依簡報順序進行15分鐘企劃簡報,並回答評選委員之詢問,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限,答詢方式採統問統答進行,投標廠商簡報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親自擔任,出席人員請帶身分證備查(未簡報之參選單位應先離席)。
(五) 本案採序位法評分,以序位第一,且經評審小組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評審之評分計算方式以各評審委員所評之單項評分分數加總後即為該廠商總分,按廠商總分之高低次序排定序位為第一、二、三、四,序位最多為四。以全體評審委員名次序位合計值最少者為序位第一名,次少者為第二名,以此類推。
(六) 業務單位依評審表編號統計各參審廠商之序位合計值最少者為第
一名;序位合計值相同時,依評審內容(一)規劃內容構思、創意及經費分配合理性(含活動需求表表列事項)項目評分總和最高為優勝,若再同分時以抽籤決定。
(七)出席評審委員評分,其平均得分達70分且經半數(含)以上評審委員同意者,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始得列為優勝廠商,並為議約之對象。
(八)各評審委員評選表於確認統計無誤後,由召集人交業務單位彌封存檔。
(九) 參審廠商經由出席評審委員過半數以上評定為不符招標需求者,不得列為優勝廠商,無法取得議約權。
(十)廠商評審表及評審結果總表如附件。
(十一)評審會召開時間:102年11月25日上午10時整;評選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彰化縣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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