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持有造林、育苗、景觀工程業、園藝、庭園、綠化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作為證明之文件)。
b. 當年度公會會員証或商業公會會員證。
c.持有種苗業登記證。
d.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備有園藝或林業等相關技術士(含以上)證明及負責人或主要受僱人員之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
e.廠商或其受僱人員具有相關修樹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備有各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或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或台灣綠化技術學會所辦理之樹木修剪訓練課程合格證明文件或苗栗縣政府於105年4月1日至105年9月30日止期間內所核發之修樹訓練時數證明公文且具以上任一資格之負責人或其受僱人員須提
供勞保投保等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