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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03343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7/4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 採購案號 : 105HGS06 採購名稱 : 105年度警察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滿意度調查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6551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5HGS06 採購名稱 : 105年度警察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滿意度調查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洪國森 連絡人電話 : (02)23219011分機6312 傳真號碼 : (02)2357775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6月2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6月3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7月1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40,000 元 E-MAIL : cibe329@npa.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大學院校、研究機構、顧問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或一般民意調查廠商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相當國內外大學院校統計、交通、公共行政或社會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歷,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資格,並具相關研究或調查統計經驗(須檢附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同意書及學歷證明文件)。
(二)需檢附具有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即時監聽監看系統及40線以上之電腦電話撥號訪問設備(需檢附證明文件)。
(三)國內大學院校系、所需檢附學校同意辦理本署委辦調查計畫之同意函。
(四)研究機構、顧問機構、法人組織、團體應檢附立案證明文件。
(五)一般民意調查廠商登記或設定之證明及納稅證明:
1. 廠商登記或設定之證明:應檢附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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