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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4063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1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31210K
採購名稱 : 104年土城區道路品質提升工程及刨除料回收販賣工程暨人手孔調降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36431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993,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31210K
採購名稱 : 104年土城區道路品質提升工程及刨除料回收販賣工程暨人手孔調降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邱小姐/陳小姐/羅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36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3年12月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3/12/1)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2月11日 14:30
開標日期 : 103年12月11日 14: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2,683,57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6萬元(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56萬元之押標金)。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03/30
E-MAIL : ag0241@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土城區公所103年12月5日簽文辦理。 2.本次修正契約書,修正項目如下:(如電子檔) (1)第9條增列第35、36款。 (2)第15條增列第2款第6目。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三、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3年12月5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3年12月8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所有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日至105年1月31日止;金額為第1區(土城、頂埔區)新台幣10,000,000元、第2區(清水區)新台幣10,000,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若廠商未於上述期限內申報開工,則自通知日起第5日視為開工日期),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105年1月31日或第一分項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0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0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工務課)陳美璇、羅天送,電話為:(02)22732000分機23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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