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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42034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9/21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1-2-401
採購名稱 : 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77850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5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上校基業有限公司3,015,600
2伍泰資訊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919,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1-2-401
採購名稱 : 郵政存簿儲金提款單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五五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曹浩?
連絡人電話 : (02)23921310#2317
傳真號碼 : (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9月6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9月1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9月2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654,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8萬2,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tsao659591@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
附加說明 :
一、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產品或勞務投標。 2.減價方式採到場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地點: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3樓305室(開標室) 3.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5.為因應新冠肺炎,本公司進行門禁管制,如發燒或未戴口罩者,均不得入內洽公(含投、開標)。 ※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通路服務科 電話:(02)23931261-3032 聯絡人:黃彧臻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聯絡人:張美如 二、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三、履約期限:分2批平均交貨(每批42,000束)。 第1批: 1、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製妥樣稿送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校稿,定稿後如需測試,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處企劃科測試;如校稿(測試)不合格,須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校稿(測試)。樣稿送校稿(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6,000元違約金。樣稿送校稿(測試),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該批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保證金。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 2、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5日內製妥成品並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到廠驗收(至少抽驗3箱)。 3、驗收合格次日起10日內,依分批交貨表交貨完畢。 第2批: 1、自本公司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5工作天內送樣稿至本公司儲匯 處企劃科校稿(測試),得標廠商應於最後定稿(含測試合格)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40日內製妥成品。 2、餘均比照第1批規定辦理。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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