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177B 採購名稱 : 學校醫院圖書館及易肇事路段周邊路口行人空間改善計畫第二期苗栗市中華路至公路忠貞路三湖道及文華國小學區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養護科劉劼彥 連絡人電話 : (037)559450 傳真號碼 : (037)371997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10) 前3版(112/11/8)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2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29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7,841,347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8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財政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water8522@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並檢附承攬手冊(整份影本)、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公會會員證(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二、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請填財力簽證表之淨值)。
2.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台幣9,000萬元,其工程規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1.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下。2.建築物地下室開挖9公尺以下。3.橋梁柱跨距25公尺以下;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 | 附加說明 : 本標案名稱:苗栗縣學校、醫院、圖書館及易肇事路段周邊路口行人空間改善計畫(第二期)-苗栗市中華路、至公路、忠貞路、三湖道及文華國小學區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工程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 112年12月01日14時3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A501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款項需視本府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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