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3-03 採購名稱 : 蘆竹區113年度道路排水改善、零星修繕及天然災害搶修工程等公共設施(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採購-呂美玉、工程-張育仁 連絡人電話 : (03)3520000#618、601 傳真號碼 : (03)311841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11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28日 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5,137,304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捌拾捌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E-MAIL : 10003247@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級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亦可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倘未檢附,將依招標文件規定,視為不合格之廠商。 | 附加說明 :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及同標準第4條,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