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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44495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6/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70412B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及學校緊急搶修搶險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0099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5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412B
採購名稱 : 107年度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及學校緊急搶修搶險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孫小姐/教育局藍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6/2617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5月2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5/8) 前3版(107/5/7) 前4版(107/5/2) 前5版(107/4/13) 前6版(107/3/31)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5月30日 11:10
開標日期 : 107年5月30日 1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5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000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8/17
E-MAIL : an000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3.公司或行號) 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4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3次招標結果為廢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環境教育科)藍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2617。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始施作,各分案依本機關所定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或結算金額已達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為止(兩者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契約書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台幣28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台幣27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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