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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33251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2/12 採購單位 : 新竹市警察局 採購案號 : CK1110 採購名稱 : 107年度防火牆與網路行為安全設備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22309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8,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CK1110 採購名稱 : 107年度防火牆與網路行為安全設備維護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華淼 連絡人電話 : (03)5221044 傳真號碼 : (03)523400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28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 : 412260@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具提供本案防毒軟體系統建置、授權提供與後續服務維運能力之合格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其他:廠商團隊必須有取得以下認證或經驗成員,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機關備查:Junipe JNCIA(含)以上之認證或Juniper資訊安全設備維護經驗2年以上者。 | 附加說明 : 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pishtml/pisindex.html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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