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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4327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18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105-1154000750603020
採購名稱 : 憲兵第十一中隊營舍整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9837986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99,257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義程營造有限公司986,000
2漢輝土木包工業1,038,000
3傑富土木包工業98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1154000750603020
採購名稱 : 憲兵第十一中隊營舍整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佳林10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董大維
連絡人電話 : (038)266150
傳真號碼 : (038)266384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1月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2/22) 前3版(104/11/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1月1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1月12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件3%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31
E-MAIL : love0492001@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1.營業登記證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公司證明文件具有「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4.餘同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資格辦理。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1.現場: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洽採購室人員領取)。 2.通信:花蓮郵政90282號信箱(洽採購室,每份標單需附70元回郵及大信封1只,註明索取標單案號及名稱)。 3.電子網址為 請參考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通信投標: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郵寄至花蓮郵政4之14號信箱,以郵戳為憑。 2.現場投標: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至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會客室投遞至投標箱內,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05年1月12日0840時前辦妥會客,由採購室人員帶至標場,逾時不候。 3.電子投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投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及開標方式】: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 標商。 【押標金額度】:投標廠商應繳納投標文件標價總額3%之押標金。 【保證金額度】: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內繳納決標總價 10 % 履約保證金,未依期限繳納,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者,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應定期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另於驗收合格付款前繳交契約總價 3% 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不可由履約保證金代替。另廠商最低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含〉以下,按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 【是否公開預算】:是,本案公告預算金額新臺幣1,100,000元整。 【採購性質】:工程採購。 【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為得標商(含稅)(第1次報價須依標單所附之清單項次,填寫單價及總價)。未檢附採購清單者視同接受招標文件內之所有清單規格,且招標單位得於決標前請廠商提供單價分析資料以供審查。 【投標截止日期】:105年1月11日17時00分止 【現場參與開標人員登記截止日期】:105年1月12日08時40分前(逾時不候) 【開標日期】:105年1月12日09時00分整 【開標地點】:本部忠孝樓1樓開標室。 【履約期間】:依契約第7條機關書面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後45工作天內完成施作。 【履約地點】:憲兵第十一中隊營舍,地址: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聯絡電 話:(038)560869,聯絡人:洪偉源(代理人:陳玉珊)。 【付款辦法】:於全案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並俟預算下授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付款。 【驗收方式】: 1.乙方應於履約標的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以書面通知(含工程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規定之其他相關資料)監造單位及甲方審核。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甲方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乙方,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工地竣工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 2.工程竣工後,甲方應於接獲乙方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30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其它】: 1.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2.廠商如對本案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案自公告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於105年1月5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申請釋疑。本部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將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部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均請各廠商於開標前應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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