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15 採購名稱 : 112學年度午餐團膳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洪明孝 連絡人電話 : (08)7656444#510 傳真號碼 : (08)733441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2年6月3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7月1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7月11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160,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david600520@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件或繳驗文件:
(1) 屬已立案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者: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屬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法人者:法院核發之「法人登記證書」。
(3) 屬機構或團體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縣(市)政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
(4) 屬自然人者:我國政府核發或簽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二) 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最近一年內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證明等文件影本(擇一檢附)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及應檢附件或繳驗文件: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申報書影本。
(3) 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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