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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75942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4/2/2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3B00009
採購名稱 : 板南線線路變壓器(23臺)及投捷主變電站內系統柴油緊急發電機線路變壓器重置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21339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7,212,14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宏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67,179,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C13B00009
採購名稱 : 板南線線路變壓器(23臺)及投捷主變電站內系統柴油緊急發電機線路變壓器重置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系統處供電廠電力二場張凱喬
連絡人電話 : (02)22753520#5312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更新公告日期 : 113年2月16日  原公告 : 前2版(113/1/26) 前3版(113/1/9) 
截止收件日期 : 113年2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3年2月2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7,754,178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2,710,00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26
E-MAIL : e01285@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電器承裝業者應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及「電氣公會會員證書」。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板南線昆陽站至新埔站間各車站變電站、豎井、南港機廠及投捷主變電站之變壓器室機房內共24處。 (七)其他規定: 1.本案屬「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適用範疇,決標原則優先決標予提供環保產品之廠商。 2.本案欲適用優惠措施之廠商須於投標文件內檢附下列資料供審查。 (a)產品係屬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產品及其證明文件影本。 (b)產品效能與招標文件之規定相同或相似之比較(如提供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產品證明文件,則無須再檢附本項)。 3.廠商投標文件內未檢附環保產品證明文件或說明資料不完整者,不適用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優惠措施。」 4.變壓器數量共24臺安裝地點如下: (1)2000kVA計2臺:龍山寺站、西門站。 (2)1500kVA計16臺:新埔站、江子翠站、西門站、台北車站、忠孝新生站、忠孝復興站、忠孝敦化站、國父紀念館站、市政府站、永春站、後山埤站、善導寺站*2、小南門站*2、南港機廠1號變電站。 (3)500kVA計5臺:南港機廠2號變電站*1、通風豎井A*2、通風豎井B*2。 (4)1000kVA(升壓)計1臺:投捷主變電站。 5.廠商須提供新品變壓器附屬配件、電子型溫度控制器、吊耳、銘牌,並須執行新品交貨搬運、安裝、測試及舊品拆卸搬運工作;新品變壓器現場高/低壓側纜線及銅排銜接,及確認變壓器高/低壓側與箱體裕度(若廠商設計之新品變壓器放置於舊有箱體內絕緣裕度不足,不可使用電木板等絕緣物品改善),皆須符合「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規範。 6.新品變壓器無負載損失及全負載損(W)不得高於下述規定: (1)2000kVA:無負載損失1160W(含)以下,全損失18060W(含)以下。 (2)1500kVA:無負載損失920W(含)以下,全損失13400W(含)以下。 (3)500kVA:無負載損失440W(含)以下,全損失6740W(含)以下。 (4)1000kVA(升壓):無負載損失2730W(含)以下,全損失12120W(含)以下。 7.本案預計113年施作6臺,114年施作18臺,決標次日起60日內廠商須至各現場確認變壓器、匯流排相序排列及箱體尺寸,評估搬運路徑及安裝方式,並依機關通知參加履約管理會議討論施作排程及安裝程序,並提送變壓器製造時程表及原廠規範書。 8.本契約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批驗收後使用或移交,分段履約期限如下 (1)第1階段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 (2)第2階段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9.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10.本案依投標須知五十九、(四)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結果,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再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67,212,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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