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10924109017 採購名稱 : 內湖污水處理廠第二期設備更新工程(第二標) 採購類別 : 工程-水電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顗臻、周金鄉 連絡人電話 : (02)25973183分機619、201 傳真號碼 : (02)25974574 更新公告日期 : 109年5月29日 原公告 : 前2版(109/5/7)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6月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9年6月5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6,322,488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80萬元整
線上繳納電子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之繳費平台進行轉帳,使用者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順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2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本案投標廠商可利用台灣票據交換所繳費平臺(eFCS)功能,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使用金融卡線上繳納押標金,因超過截止投標期限將無法完成交易,請有意使用之廠商提早作業。 E-MAIL : sso10451@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投標廠商應檢附1.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點)。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第59、63點)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四、本工程有預付款。(給付條件詳契約第5條)
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六、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污水處理廠。 (詳契約第2條)
七、履約期限: 1.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2.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其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_開工之日起_150_日內竣工,為環狀光纖網路及無線AP架設,竣工後須配合廠內E化巡檢系統做相關迴路及訊號測試;第二階段為69kV SF6氣體絕緣開關設備,其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8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十、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9月3日。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1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黃顗臻(規劃設計科) TEL:25973183#619、FAX:25974574、周金鄉(發包股)TEL:25973183#201、FAX: 25952572。
※※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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