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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71333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8/23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採購案號 : L0508P1038P 採購名稱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彰化電力段電車線設備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21339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7,212,85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L0508P1038P 採購名稱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彰化電力段電車線設備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材料處陳先生/彰化電力段洪先生(04-7230212) 連絡人電話 : (02)23815226分機4912 傳真號碼 : (02)23313267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7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6/14) 前3版(108/5/21)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8月6日 14:00 開標日期 : 108年8月6日 15: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7,687,745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0 E-MAIL : 0035473@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廠商:
1.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
2.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納稅證明資料。
國外廠商: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同國內廠商,惟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得於得標後檢附。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具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至投標日前15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鐵路(含高鐵) 電車線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
任一完工或驗收工程其電車線工程實績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其電車線工程部分(含材料及施工) 所佔之結算金額達該契約結算總金額50% (含) 以上者,則該工程之結算總金額可視為電車線工程實績金額;但未達50%者,僅認定該工程中電車線工程部分(含材料及施工)所佔之結算金額。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郵購領標】:
請至郵局劃撥新台幣150元整(帳號00156735‧戶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招標文件),將劃撥正本收據註明招標案號、內附72元郵票及大型信封(26乘34公分以上尺寸)寫明地址、電話、收件人,寄到10042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5樓5075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財物採購科(標單購買)。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41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41 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其他】:
1、履約期限:
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並於開工日起下述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施工期限:
崎頂站至二水站間,開工日起1223路線封鎖斷電天內竣工。
(2)備料期限:(材料進場指完成材料抽驗合格)
第1批:開工後90日曆天內完成門型架與小鋼件螺栓組材料進場。
第2批:開工後180日曆天內完成懸臂組(含隔電子)材料進場。
第3批:剩餘之材料在無缺料待工之情形與不影響施工進行的原則下,得依各施工項目順序,於材料採購計畫書中敘明材料備料時程。
(3)發包材料因數量龐大得分批交料、分段檢驗,惟;開工後1年內須完成所有材料之訂料作業。
2、履約地點:崎頂站至二水站間。
3、履約執行單位:彰化電力段/承辦人:洪傳宗/聯絡電話:04-7230212。
4、108/6/14 第1次修改:採購投標須知十六、三十二、三十九;工程採購契約第2條、(一)、2、4,第2條(二)、(1),第11條、(二),第13條(一),第13條(二)、6、(1);投標廠商聲明書。
5、108/7/26 第2次修改:自我檢查表;新增價格封;採購投標須知三十一、五十四、五十五、七十七;工程採購契約附錄4、附件2、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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