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BX012 採購名稱 : C711標枋寮菩安段土建及一般機電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9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洪龍基 連絡人電話 : (02)89691900分機2313 傳真號碼 : (02)89691809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7月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6/15) 前3版(106/6/7) 前4版(106/5/24) 前5版(106/5/11)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7月1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7月1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410,626,806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E-MAIL : mlj_hung@rrb.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
■基本資格:
1.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之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並須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代表廠商以外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38條、39條、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甲等綜合營造業: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公、鐵(含捷運、高鐵)路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8億3,29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20億8,230萬元。
(2)甲級電器承裝業:
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之機電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4,74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1億1,860萬元。
(3)投標廠商應具備上述各項資格,但(2)項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應具之財力:(不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應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以下規定:
(1)權益:
A.甲等綜合營造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7,350萬元。
B.甲級電器承裝業:權益不低於新臺幣980萬元。
C.共同投標:各業權益應符合上述各項資格。
D.單獨投標: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億8,33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3.投標廠商部分資格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者,各業僅限以1家分包廠商資格代之且不得與投標廠商同業,分包廠商之投標資格證件應同時檢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並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辦理。(餘詳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7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本局得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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