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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2169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2/25
採購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
採購案號 : 104U-247L
採購名稱 : 3D列印機(含操控系統)與耗材數量3D列印機3台、操控系統1台、耗材一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02834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2,6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創志科技顧問有限公司--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U-247L
採購名稱 : 3D列印機(含操控系統)與耗材數量3D列印機3台、操控系統1台、耗材一批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國立中央大學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劉寶琳
連絡人電話 : (03)4227151分機57371
傳真號碼 : (03)425482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12月1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24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0,000 元
E-MAIL : liulin@cc.ncu.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其中若第11項本期(月)應實繳稅額欄位非為【0】則應再附上該期應納稅額全額之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對本校規格有疑問者請電詢:03-4227151分機34346機械系廖老師 如對公告內容有疑問請電詢03-4227151分機:57371採購組劉小姐
附加說明 :
1.廠商投標另應附「價格標單」、「廠商投標聲明書」及「授權書」(投標廠商未派代表或由負責人出席者免附),以上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2.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臺幣。 3.招標標的之規格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詳需求規格表及契約草案。 4.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唯價格標單請另置於價格封內餘規格及資格文件等置於總標封內。 5.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投標文件、價格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 6.投標文件郵遞地址及專人送件收件單位: (1)郵寄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文書組收。 (2)專人送件收件單位:於辦公時間送交本校總務處文書組收。 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單,現場無招標文件提供領取,有意報價之廠商請上網電子領標----領取詳細規格;再依公告所示將標價單等文件親送或郵寄,請廠商自行評估各項送達方式及注意截止收件時間,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7.本採購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文件。 8.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 9.決標原則: (1)經審查後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如有二家以上廠商報價相同為最低標價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2)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廠商標價超過底價時,本校洽該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如有二家以上廠商報價相同時,則一起優先比減價一次);減價結果如仍超過底價時,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但不得逾三次。經減價或比減價結果在核定底價以內時,即宣布決標予最低標廠商。如僅剩一家廠商比減價,廠商得以書面表示「願以底價承作」。 (3)審標、減價及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在開標現場者或被授權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者,即視同放棄廠商之說明、減價及比減價格機會。 10.簽訂合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含)起5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由負責人或委託之代理人攜帶廠商資格規定應繳納證件(正本)至簽約單位核對符合後辦理簽約手續(契約依招標文件所附為準,且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11.如對本案規格有疑問可洽,電話:03-4227151分機34346機械系廖老師。對本公告有疑問可洽採購組劉小姐,電話:03-4227151分機57371。 12.本公告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法、本案契約及民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為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校將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4.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本校總務處採購組;但以現金新台幣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請逕向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繳入或匯入國立中央大學401專戶。帳號:28130610132。 15.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國立中央大學401專戶)。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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