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9069B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苗栗縣青年專刊編印暨整體行銷成果發表會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青年發展科陳淑玲 連絡人電話 : (037)559170 傳真號碼 : (037)559154 更新公告日期 : 109年3月2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9/3/13) 前3版(109/2/24)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3月3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9年3月31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00,000 元 E-MAIL : ling18@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凡政府登記合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廠商,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或其他與招標標的有關之業務廠商,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彭德俊、副召集人涂榮輝、委員詹家銓、委員李明芳、委員吳博滿、委員古鎮清、委員邱顯仁、委員胡偉姣。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評選時間及地點]:評選時間另訂。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