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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798292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12/31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08249B
採購名稱 : 漫步苗北雙城-頭份竹南城市慢行綠網建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37920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8249B
採購名稱 : 漫步苗北雙城-頭份竹南城市慢行綠網建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苗栗縣政府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工程科陳佳慧
連絡人電話 : (037)559457
傳真號碼 : (037)359899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12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12/2) 前3版(108/11/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2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12月2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3,469,24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萬元整,戶名:苗栗縣政府
E-MAIL : stacy673@ems.miaoli.gov.tw
廠商資格 :
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1.承攬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公會會員證 4.營業稅納稅證明 5.信用證明文件 6.廠商應提出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 7.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請填財力簽證表之淨值)。 (2)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請填財力簽證表之資本額)。 8.財力證明文件: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符合上列規定者,並具備合格證明(詳投標須知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機關於採購評選委員會成立後,不論是否已刊登招標公告,均可利用「機關端>政府採購>招標管理>採購評選委員管理>新增委員名單」功能登錄委員名單,資料傳輸後,民眾可利用「民眾端>常用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到該筆資料。 本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召集人古明弘、副召集人詹彩蘋、委員許家誠、委員黃哲君、委員林釗群、委員劉森華、委員張榮聰、委員林文雄、委員王偉哲、委員郭彥樑、委員黃榮雄。 附記:「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或於本縣行政處發包科親自領購或郵購,郵購請附足回郵並自行估算寄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費300元 [評選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26日下午14時00分於本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A502會議室辦理評選。 [其他]: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須配合進入融資平台,有關融資平台相關申辦流程及費用負擔等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財政處/公佈欄/公告資訊查詢;如不進入融資平台則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於付款前不生本府遲延問題)。餘詳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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