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02B 採購名稱 : 「108年臺中市豐原區公所推動進階社造工作-來豐原水岸花都作客」委託規劃執行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曉微 連絡人電話 : (04)25222106分機306 傳真號碼 : (04)25291412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4月1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4月2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8年4月22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20,000 元 E-MAIL : L25331822@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公司或行號。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其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 附加說明 :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以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第一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二、領標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三、投標方式:廠商應將相關資格文件等,連同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裝入外標封內,標封上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一編號。如信封不足裝置得將服務建議書及外標封,請另以不透明容器裝置,並密封貼上外標封封面於截止收件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四、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期限及地點:108年4月22日上午0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時間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五、資格審查及評審日期:108年4月22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辦理。經本所審核資格符合者,即可參加評審。評審時間及地點:開標當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所2樓簡報室評審。需現場簡報答詢,廠商得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簡報之優先順序及時間,以投標收件先後順序決定之。評審結果以評審序位第一者且經評審委員過半數同意決定之符合需要廠商取得優先議價(約)權,並擇期辦理議價(約)。六、本案預算經費:新臺幣620,000元整,本案採總包價法:固定服務費用給付。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八、履約期限:詳契約書規定。九、專業服務項目及範圍:詳本案勞務採購契約書、工作計畫邀標書及其他招標文件。十、服務建議書內容應包括事項:詳如投標須知、評審須知、邀標書、契約書等。十一、評審項目、權重及評審標準:(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及附件評分表)。十二、評審方式:採序位法,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詳如投標廠商評審須知)。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不得列為協商及議價(約)對象。十三、訂約: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辦公日內與機關簽約。十四、驗收及付款方式:詳如契約書。十五、保險:詳契約書第十條規定。十六、餘詳如投標須知、邀標書、契約書及附件等。十七、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十八、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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