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01-02 採購名稱 : 108年度勞力業務委外辦理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北投區湖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湖底路1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黃信景 連絡人電話 : (02)28610148分機130 傳真號碼 : (02)28612505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12月2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2月2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12月28日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32,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0000 E-MAIL : ano1721@cyps.tp.edu.tw 廠商資格 :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人力派遣業IZ12010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附加說明 :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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