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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2693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12/30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採購案號 : A1041014 採購名稱 : 105年醫院癌症篩檢品質提升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202580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2,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 | 未得標廠商 | 投標金額 | 1 | 大園敏盛醫院 | 215,000 | 2 | 天成醫院 | 208,000 | 3 | 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 | 208,000 | 4 | 惠來醫療社團法人宏仁醫院 | 200,000 | 5 | 仁和醫院 | 217,000 | 6 | 泰安醫院 | 170,000 | 7 |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 199,000 | 8 | 高雄市立旗津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 | 199,000 | 9 | 聖明醫院 | 198,000 | 10 | 溫有諒醫院 | 218,000 | 11 | 嘉光耳鼻喉科診所 | 218,000 | 12 | 東華醫院 | 200,000 | 13 | 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礦工醫院 | 214,000 | 14 | 永和復康醫院 | 178,888 | 15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 200,000 | 16 | 龍潭敏盛醫院 | 200,000 | 17 | 順天醫療社團法人順天醫院 | 205,000 | 18 | 德上診所 | 199,900 | 19 | 賢德醫院 | 335,000 | 20 | 伸港忠孝醫院 | 333,000 | 顯示更多未得標廠商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A1041014 採購名稱 : 105年醫院癌症篩檢品質提升計畫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嘉淦 連絡人電話 : (02)25220934 傳真號碼 : (02)25220986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0/27) 前3版(104/10/23)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1月30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1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4,564,000 元 E-MAIL : ty050047@hpa.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需為健保特約醫療院所。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二)醫院開業證明及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
三、如廠商未附招標文件之三用文件或未依三用文件規定填寫正體中文標價、蓋章及標價塗改處未蓋負責人章者,為不合格標;標價高於所投標之本署公告之105年度各分項預算金額或加註條件者,亦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以招標文件之三用文件為準,標價不一致時,以三用文件正體中文金額為準。 | 附加說明 : ■招標規格聯絡人:本署癌症防治組,游小姐(電話:02-25220776)
■104年11月20日第2次更正說明:
1.修正需求說明書內篩檢90(含)天內陽性個案追蹤率之子宮頸癌篩檢目標值之相關規定(詳需求說明書第11頁等),建請領標廠商重新下載需求說明書 (檔名為1_105P4P(篩檢)需求說明書_公告版後修正版_1041116)。
2.本案等標期限延至104年11月30日下午5時00分截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04年12月1日上午9時30分於原地點開標,並配合修正投標須知、三用文件及外標封之等標期限及開標時間(詳如招標文件電子檔)。
■104年10月26日更正說明:本案紙本領標文件費用計新臺幣100元整,以現場領標或附52元回郵方式領取招標文件者,皆須繳納文件費用100元,爰補充更正本招標公告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欄及「附加說明欄」領取招標文件方式之說明,並補充文件費至本署繳納或以電匯方式繳納文件費用之本署帳號及帳戶名稱,其餘文件未變更,等標期及開標時間不變。
■履約期限:自105年1月1日(倘逾105年1月1日決標,以決標日為起始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如下,請擇一領標:
1.本採購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免收文件費。
2.請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每份100元(本署將開立收據)。
3.請附52元回郵信封及文件費用每份100元(本署將開立收據並將收據寄還領標廠商),寄至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4.紙本領標費繳納方式如下:
(1)以現金繳納者,繳納處所為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本署秘書室-出納)。
(2)以電匯方式繳納者,本署金融機構帳戶及帳號資料如下:
戶名: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401專戶
專戶帳號:024056000212
■其他檢舉受理方式:
1.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seliiz@mohw.gov.tw
2.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號信箱;廉政專線:02-85907904
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廉政信箱:10399台北郵局第10-42號信箱;檢舉電話:02-2522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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