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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70155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11/27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採購案號 : 1031112
採購名稱 : 新竹縣東興國民小學103學年圖書館圖書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41773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3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31112
採購名稱 : 新竹縣東興國民小學103學年圖書館圖書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十一路二段10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陳坤生
連絡人電話 : (03)5502120
傳真號碼 : (03)550785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11月1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1月25日 13:30
開標日期 : 103年11月25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3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60000
E-MAIL : cks57123@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 基本資格:合法登記設立之圖書出版、文教業(F209060、F109070)或圖書雜誌出版批發零售(F209010)等相關行業廠商。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1份(依法令無須納稅者免交)。 (三)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3.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正本(向金融機構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之內)。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一、標案名稱:新竹縣東興國民小學103學年圖書館圖書採購 二、履約地點:本校圖書室。 三、規格數量:詳如本校圖書採購清單 四、履約期限:分兩批交貨 第一批於103.12.15先交貨1000本(非箱書,30本類型)。 第二批於104.01.09交清剩於書籍。 五、招標說明: (一)決標方式以本校圖書採購清單之全部金額(5,298,368元,未折扣金額)*廠商折扣數之標價最低者且在底價內者得標。 (二)本校圖書採購清單之書籍單價金額係以網路訪查取得,若有清單書籍金額與市售定價不同者,仍以本校清單金額為主,不另外變更金額。 (三)本採購圖書含免費加工、編目,廠商得標後應配合學校圖書系統進行加工和編目。 六、編目說明: (一) 圖書編目樣式加工編目後,附上送書清單紙本及電子檔(包含書本序號、ISBN碼、書名、出版社、數量、小計、圖書流水碼、側標、總冊數) (二) 前項送書書單電子檔需能供匯入「新竹縣圖書管理系統」之電子檔格式。 (三) 編目方式及樣式依校方需求辦理。 七、驗收付款:依校方需求編目說明加以編目加工,並送達本校圖書館。 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機關依契約規定付款,得標廠商需提供一年免費保固並依契約規定繳納保固金。 八、罰則: (一)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初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要求廠商於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以下簡稱改正),並依契約條款第14條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但逾期未改正仍在契約原訂履約期限內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不於前款期限內改正、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或改正次數逾3次仍未能改正者,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自行或使第三人改善,並得向廠商請求償還改善必要之費用;終止或解除契約或減少契約價金;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缺書處理 (一)若有尚未出版、已絕版或其他缺書情形,應於交貨時(至遲於交貨期限內)送交缺書清單,並註明缺書理由,以及出具缺書之出版機構證明文件,否則以逾期交貨論處。 (二)若立約商因出版機構倒閉等因素,無法取得出版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仍應提供可被適用機關接受之證明文件。 (三)缺書之證明文件,如經查明有不實之情形者,除沒收立約商所繳履約保證金外,並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103條相關規定辦理 十、補書處理:已缺書部分由候補書單遞補,遞補書籍金額仍依廠商得標折扣數*遞補書籍未折扣價計算,遞補金額需大於或等於缺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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